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调查掌握各部门人才需求情况,接受企业人才政策咨询;
(二)负责本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推荐择业工作;
(三)承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到派遣手续;
(四)负责办理公有制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调动手续;
(五)为应聘到我区的三资企业、私营企业、民办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、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及出国留学人员提供人事关系委托管理服务;
(六)负责办理实施体制改革的公有企业单位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委托管理手续;
(七)组织智力人才交流,为各类人才转让科技成果和合作开发项目提供服务;
(八)负责“先落户、后就业”政策的实施工作;
(九)协调各镇(街道、经济区)人才集体户管理工作。
二、服务承诺
(一)人事关系委托管理,材料齐备的可在2个工作日办结;
(二)公有制企业(含挂靠人员)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事关系调动,材料齐备的可在2个工作日办结;
(三)接收区外应届师范类毕业,材料齐备的可在5个工作日办结;
(四)先落户后就业,材料齐备的可在5个工作日办结。